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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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我局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,拟核发吉林红泰药业有限公司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
监督电话:0431-82752007

通讯地址: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

邮政编码:130000

特此公告

附件:拟核发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的企业名单(2023年第1期)


2024年5月31日 16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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